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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陕西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4-11-25 08:56:37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法》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作的意见精神,助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简称“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陕西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陕西省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2.陕西省市域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3.陕西省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4.陕西省双高院校办学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5.陕西省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指标与评估体系研究

6.陕西职教史(1896-2024)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学校限报3项。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各申报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电子版《申报书》(WORD 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 文件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拟立6项,每项资助2万元,在项目结项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531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第1-5项选题书面提交3万字左右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第6项选题《陕西职教史》应详实反映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不限字数;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4122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32965228@qq.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姓名+2024 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2988382127

校社科联 科研处

2024 11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