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石大科[2024]105号)的要求,现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有关通知如下:
一、结题结账流程
(1)总体要求: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结题和结账手续,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两年内办理结题和结账手续。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结题要求,结题结账前应全面清理项目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
(2)结题流程:项目负责人清理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在科研管理系统-横向项目-项目结题中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包括合同、验收证明(意见)、研究报告;学院审核科研系统电子结题材料后,项目负责人向档案馆提交相应材料纸质版原件,档案馆审核;档案馆审核后,科研处审核(不用处理,科研处自行审核)。
(3)结账流程:财务处将根据科研处审核的结题项目,进行结账处理,将有关横向结题的项目余额结转至个人的科研发展基金。科研发展基金每位老师只有一个账户,经费卡号为202+6位工号。(例如:张三,工号190418,其科研发展基金经费卡号为202190418)科研发展基金经费使用规范参照《西安石油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石大科[2024]105号)执行。
二、本次结题结账范围
本次将对2024年9月26日前已经在学校办理过结题的横向项目进行结账,学校将全面清理项目往来款项,对于已结题(发票已开出)但项目到款未到完的项目进行冻结,对于有借款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冲账还款。
三、结题结账要求
项目已经在甲方验收但仍未在学校办理结题的老师,抓紧时间办理结题。2025年1月1日起,将对超期2年未结题的横向项目经费进行冻结。
每半年科研处将对接财务处对已结题项目进行批量结账,批量办理时间为每年6月和11月。
未尽事宜咨询科研处、财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苗老师 88382397 (科研处)
夏老师 88382480 (财务处)
科研处 财务处
2024年11月15日